检察新速度 “益心”为民生
辽源检察院创新公益诉讼“小案快办”□本报记者 刘中全
(相关资料图)
从7天到28小时,从28小时到6小时……
吉林省辽源市检察机关创新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心用情守护民生民利,在办理公益检察“小案”中不断创造出检察速度新纪录。
“在不断完善公益检察‘小案快办’工作制度机制的过程中,以更高的司法办案效率、更低的司法成本推动更多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初心使命。”近日,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业华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勇于探索
“我们秉持公益保护刻不容缓的思想,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萌生了针对特定类型公益‘小案’,探索采取更加快捷有效机制的想法。”辽源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齐立平说。
2022年5月,辽源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公益诉讼“小案快办”八项工作措施》,从加强线索研判、及时请示汇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强化督促整改等八个方面对公益检察“小案快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率先在全省开展“小案快办”试点工作,得到了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2022年6月,辽源市龙山区某街路交汇处一处排污井损坏,因建设年代久远、产权单位不明晰导致无人管理,粪污持续横流一个多月而未得到解决,周围群众和来往行人意见很大。
“在接到群众举报的当日,我们迅速启动公益检察‘小案快办’,仅用28小时就彻底解决该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打响了公益检察‘小案快办’工作‘第一枪’,赢得辖区居民积极评价和高度肯定。”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矫慧玲说,“小案快办”的工作经验很快在全省得到推广。
据了解,龙山区检察院之前同期办理的同类型案件,从立案到整改完毕最短时限仍需7天,从7天到28个小时,检察速度实现了一次巨大飞跃。
凝聚共识
在维护公共利益过程中,凝聚各方共识、汇聚保护合力是辽源检察机关推动公益检察工作的重要理念,更是促推“小案快办”的一大“法宝”。
齐立平说,辽源检察机关强化法治思维、注重系统观念,创新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运行方式,并注重与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高效衔接,实施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紧密配合。
“针对案件不同阶段,调整检察官与专业人员的不同配合模式,打出一套提质增效的‘组合拳’。”魏业华说,在线索发现和证据收集固定环节,采取“检察官+司法警察+技术人员”模式,将司法警察和技术人员编入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发挥上述人员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提升挖掘线索、固定证据的能力和效率。在案件分析研判环节,采取“检察官+专家库成员+特邀检察官助理”模式,充分利用完备的公益诉讼专家库成员、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智力支持,提升案件事实分析和法律适用的专业化水平。在明晰监管职权、开展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落实整改有关问题环节,采取“检察官+行政机关联络人”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精准监督和解决公益受损问题的质效。
完善机制
近日,龙山区检察院连续办理井盖丢失、窨井下陷、垃圾堆放无人清理3件公益检察案件,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当日得到全面、彻底解决,平均办案仅6个小时,再一次刷新了公益检察“小案快办”速度纪录。
“在全面、深入开展公益检察‘小案快办’的实践基础上,辽源市检察机关注重工作措施的创新提炼、工作经验的总结上报,为形成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小案快办’制度贡献了智慧与力量。”吉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刘宏宇说。
今年2月,辽源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公益检察“小案快办”快速反应机制的意见》,提出了符合“小案快办”实践流程的“四快速、一落实”五步工作法,即快速受理、快速联络、快速审批、快速磋商和督促整改落实。“五步工作法”在保留必要办案环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压缩了自身办案期限,简化了办案流程。
“我们还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提速与行政机关对接联络。”魏业华说,前不久制定出台了《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络人制度》,通过行政机关委派1名分管领导和一两名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配合检察机关办案的联络人,将与行政机关有效联络纳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体系。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公益诉讼案件的落实推进、整改等情况,进而保障公益检察“小案快办”快速反应并取得实效。
据了解,2022年以来,已办理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头顶上”的安全等多个民生领域的检察公益小案23件,保民生、护民利的案件效果凸显,实实在在解决了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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